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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拆解设备分享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9/26     浏览次数:    

报废汽车拆解设备分享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发布


5月6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显示,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同时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同时,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办法》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环保方面的要求。


除此之外,《办法》还删去了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方便企业办事。另外,《办法》还在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违法拼装机动车等有关问题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衔接,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国海证券认为,新的《办法》规定部分报废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这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此举是行业的重大转变,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增加国内汽车的消费,提升行业的盈利水平。同时前端回收价格提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报废汽车进入非法拆解渠道,有效解决正规企业车源少,产能利用率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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